周清明,原湖南农业大学校长,湖南衡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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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明,原湖南农业大学校长,湖南衡阳人_湖南名人网

  周清明,男,衡阳市人,1958年2月出生,湖南农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烟草学博士点领衔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历任常德师范学院副院长、湖南农业大学校长。 现任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

  个人简介

  1958年2月,出生衡阳市。

  1982年7月,毕业于湖南农学院农学专业;

  1985年7月,获湖南农学院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硕士学位。

  1985年7月,在湖南农学院农学系任教;

  1992年5月,任湖南农学院农学系副主任;

  1994年7月,任湖南农业大学科研推广处处长;

  1997年1月,任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助理兼植物科技学院院长;

  1998年7月,任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助理兼植物科技学院党总支书记;

  1999年7月,任常德师范学院副院长;

  2000年11月,任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13年5月8日,任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党委工作,分管改革发展工作。联系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农学院,九三学社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社会活动

  2011年5月14日,以“两型社会建设与县域发展”为主题的第四届湖湘三农论坛在衡阳开幕。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衡阳市委书记张文雄、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张自银,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初、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周清明[4]  出席。

  2012年5月2日,副省长徐明华、中国工程院院士官春云,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张自银,省农业厅长田家贵,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周清明[2]  深入衡阳县西渡镇槐花、咸中、咸水村察看双季稻区油菜早熟品种选育和机械化生产技术研究情况。

  2013年5月11日,衡阳市人民政府与湖南农业大学共建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衡阳综合示范基地框架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在衡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园举行。衡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罗东海,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周清明[5]  ,衡阳市人民政府正厅级顾问陈新文、衡阳市政府党组成员蒋勋功出席。

  2013年7月30日,湖南农业大学衡阳油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授牌仪式在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隆重举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蒋勋功、中国工程院院士官春云、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周清明[6]  出席。

  2014年5月19日,常宁市与湖南农业大学签署现代农业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周清明[7]  ,常宁市委书记何录春、副书记邹锟见证签约。

  2014年11月15日至16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官春云,湖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周清明[8]  及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领导、教师80余人来常宁市召开农学学术年会,共推校市合作。

  研究方向

  水稻遗传育种、烟草遗传育种、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高等教育管理

  荣誉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科研、教学、管理论文100余篇,其中5篇被英联邦《大田作物文摘》等国内外权威刊物摘录。主编专著2部,参编著作1部。已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四等奖1项,湖南省教育厅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参加选育且通过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作物品种5个,累计推广面积达33万公顷,新增经济效益3亿元以上,其中汕优198被评为“国家水稻工程”中标品种(组合)。已指导博士后7名、博士研究生10名、硕士研究生34名。

  成就

  一直从事作物遗传育种的教学和水稻、烟草遗传育种的科研工作。主持参加各类科研课题10多项,其中中国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农业部项目1项,湖南省“十五”重大公关项目1项。

  湖南首届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湖南省高校首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首席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职务

  兼任中国农业专家咨询团成员,中国农学会理事,湖南省作物学会理事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湖南省农学会副会长,湖南省遗传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湖南省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协会副会长,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科协常委,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