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麟,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长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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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秉麟,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长沙人(1891—1956)。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部聘教授,经济学家。在李大钊的直接教育下,开始研究和学习马克思主义学说,发表了《马克思传略》、《劳动问题是什么?》等文章。

  个人履历

  8岁入私塾读书,深得教师章士钊的喜爱。1909年入上海中国公学中学部,后转入大学预科。1913年入北京大学经济系,1917年毕业后回湖南高等商业学校任教。1918年到北京大学担任图书馆馆员。

  1919年担任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教务长。1920年出国留学,先后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德国柏林大学经济系研究员班毕业。1925年回国,在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任教授兼商学院院长,在上海商务印书馆任主任编辑。上海一二八事变后,到武汉大学任经济系教授。1937年兼任法学院院长,多次代理校长。

  自20年代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以后,他一直致力于财政经济学的研究。1919年在《新潮》杂志发表《经济学上之新学说》、《分配问题》等论文,著有《经济学原理》一书。他在该书中综合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观点,吸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经济主张,从生产、流通、分配等方面对经济学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此书畅销于当时。他翻译出版了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财政学大纲》,由于该书详论西方制度而忽略东方制度,他又结合中国实际撰写了《中国租税史略》一卷附于书后,概述中国租税发展史,为研究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书,也有利于对比研究中西方经济制度史。

  研究领域

  他在英、德等国留学5年,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知识及其代表人物的经济著作,有意识地涉猎了世界历史及各国社会主义运动史,积累了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回国后,勤于著述,成果很多。写作出版了《各国社会运动史》、《世界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史》、《李嘉图经济学说及传记》、《亚当·斯密经济学说及传记》、《李士特经济学说及传记》等专著和《中国古代财政小史》、《亚当·斯密》、《李嘉图》、《公民经济》等小册子,翻译出版了英国马沙所著《分配论》和苏联《俄罗斯经济状况》等书籍,为介绍外国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开拓中国的社会经济研究,尤其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剩余价值理论和国际无产阶级运动史,作出了贡献。

  主要成就

  他以在经济学研究和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中的杰出成绩,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1928年任中国经

  济学社理事,以专家身份出席国民政府财政会议。1929年参加国民政府工商部工商法规委员会,参与制定民国工商法。1932年到武汉大学任教后,讲授经济学课程之余,撰著了《经济学》一书,注重论理与事实并述,阐述了自己的经济观点。他所发表的许多研究经济学原理、国家财政、人口问题的论文,在国内产生了很大影响。1940年被教育部定为部聘教授。解放战争中,他是著名的民主教授,站在学生爱国民主运动一边,参与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斗争。作为武汉大学代理校长,为保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利益,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坚决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任武汉大学教授,兼任法学院院长。1950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委员,并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全国院系调整后,他担任武汉大学经济系编译主任。1956年6月在武汉大学逝世,终年65岁。他在该校执教24年,桃李满天下,深受师生的尊敬和喜爱。他身后留一部遗著《近代中国外债史稿》,三联书店1962年稍加删节后出版,成为研究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和对外经济史不可多得的参考书。他的经济学研究,为武汉大学经济学科的奠基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